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落实水资源费缓征工作助力苏家屯区企业发展

日期:2023-02-19 10:30    来源:本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要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农村供水工作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对苏家屯区2022年第4季度用水企业水资源费实施延期征收。

农村供水工作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红阳二矿、昊明禽业集团等用水企业将有关惠企政策及时传达到各单位,同时就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对苏家屯区范围内自备水源取水企业应缴纳的2022年第4季度水资源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现已延期征收100余家企业的水资源费,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各用水企业对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的工作表示感谢。

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减轻企业阶段性成本负担,助力本地区经济稳定发展。

撰稿人:李俊峰      审核人:林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