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2.19” 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4-02-22 14:01    来源:本站

2023年2月19 日,位于苏家屯区解放街道的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楼板坍塌事故,造成两名力工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及苏家屯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沈苏政复字(2023)86号),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解放街道办事处、区纪委监委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剖析了应吸取的事故教训,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2.19”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58号197幢号,法定代表人:韩晶,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刘某,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营业截止日期:长期。所属行业:家具制造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1MA1OQ14T6N。

2、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春节过后,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准备将办公楼东侧二层部分房间改造为家具产品展示厅,公司总经理刘某让生产厂长单某某给沈阳盛和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打电话约他到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单某某和李某电话沟通后,李某委托宋某某找力工。2023年2月14日晚,宋某某给力工陶某打电话,问他有个活能干不,陶某说能干,宋某某告诉李某已和力工约定好。2月15日中午,刘某、单某某与李某夫妻二人及力工陶某、吴某某在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见面,并一同到办公楼二楼看现场,到现场后刘某介绍一下情况,力工用锤子敲了敲墙,确认哪个墙能砸,哪个墙不能砸。2月16日,李某、宋某某及张某再次到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力工陶某带人到装修现场后发现有很多废旧闲置物品需要清理,搬运了一天将装修现场清空,宋某某在场。2月19日7时许,陶某带领包括仲某某和姚某某在内的11名力工到施工现场开始砸墙,单某某到现场看了一眼就走了,9时许宋某某到达施工现场。中午时,力工砸了两扇墙后感觉屋里有点空,陶某将情况告诉了宋某某,宋某某到裕鑫家居公司办公室把砸墙现场的情况告诉了刘某,在没有采取措施、人员没有撤离的情况下,16时许二层屋顶楼板发生坍塌,现场工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及120、119救援电话,随后将两名被砸伤力工仲某某、姚某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伤者基本情况:

(一)、仲某某  女  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232321********5427

辽宁德恒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双下肢截肢术后评定为四级伤残,左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评定为八级。双下肢皮肤癜瘢痕评定为十级伤残。建议仲某某所需的误工期以伤后234天为宜。鉴定结论出具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二)、姚某某  男   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320321********4210

暂未做司法鉴定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对装修过程中力工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危险作业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导致楼板坍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装修前没有制定装修方案,没有签订安全协议,没有安排专人在砸墙施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对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是导致坍塌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三、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对力工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危险作业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未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安排专人在砸墙施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及《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第三十一条,对其处以人民币柒仟元的行政处罚。

2、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装修前没有制定装修方案,没有签订安全协议,没有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缺失,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及《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第三十一条,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主要教训

企业内部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安全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很容易被忽视,企业厂房翻建和装饰装修工程违法发包现象并不少见,比较常见的有发包或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各自的安全责任不明晰,对施工过程中无统一的协调、管理。导致此类事故多发,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整改建议

1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保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的同时必须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种技术、管理缺陷落实整改和管理措施。

2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对危险作业的审批,明确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对作业前安全条件的确认、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和作业完成后的现场验收工作。

3、解放街道办事处增加对沈阳市裕鑫家居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频次,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和安全指导,督促企业真正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沈阳裕鑫家居有限公司“2.19”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