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沈阳航宇商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日期:2024-03-21 09:41    来源:本站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市航宇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9日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第172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机关:

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沈阳航宇商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苏)应急罚[2024]00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21011168331270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