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附件:附件:(苏家屯)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十一项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意见.pdf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