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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家屯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2-01-07 13:28    来源:本站

关于苏家屯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0年11月27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显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企业数量及职工情况。全区纳入监管统计的区属国有企业共74家,同比减少4家,降低5%。企业总人数7131人,其中:在岗职工1568人,退休职工5563人。

2.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6.1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增长4.82%;负债总额236.1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增长5.17%;所有者权益-60亿元,比上年减少3.5亿元,减少6.19%。平均资产负债率134%。

3.企业房屋土地情况。土地共计72宗,面积564.47万平方米;房屋672处,面积49.12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行政事业单位数量。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51家,其中:行政单位63家,事业单位88家。

2.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3.75亿元,比上年增加3.19亿元,增长4.52%;负债总额46.12亿元,比上年减少2.09亿元,减少4.34%;净资产总额27.63亿元,比上年增加5.28亿元,增长23.63%。

3.房屋土地情况。土地共计173宗,面积717.72万平方米;房产1057处,面积111.56万平方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区国有土地面积105.53平方公里,其中:国有耕地5.12平方公里、国有园地0.12平方公里、国有林地5.12平方公里、国有草地0.58平方公里、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0.63平方公里、国有交通运输用地20.92平方公里、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26平方公里,国有其他土地0.78平方公里。

2.矿产资源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发现矿产资源7种(煤、煤层气、地热、铁、铝土、耐火粘土、矿泉水),优势矿产为煤、煤层气。其中煤矿保有资源储量4.65亿吨,占沈阳市煤矿保有资源储量25.50%,占辽宁省煤矿保有资源储量8.48%。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1.依托顶层设计推进职能转变。一是领导体制完善。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制定《苏家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议事决策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决策效率和水平。二是运行机制顺畅。制定《苏家屯区加快推进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对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实践探索发挥了引领、促进和指导作用。三是制度保障增强。制定关于完善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苏家屯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苏家屯区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制度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已经进入以管资本为主、主次分明、上下结合、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2.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效果明显。原纳入改革范围的8户厂办大集体企业全部完成注销关闭。此外,承接市厂改办临时工作安排,将沈阳市第二砂轮厂纳入我区厂改工作,涉改人员1285人,争取到政策补贴3072万元,预计年底前完成二砂收尾工作,切实保障了职工分享改革红利。二是“僵尸企业”处置任务有序推进。为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破解我区企业运行效率不高问题,在沈阳市下达我区2020年处置任务1户基础上,增加另外3户企业处置工作,目前4户企业全部完成注销工作。我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在全市绩效考核排名中领先。三是“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工作推动有力。积极推进18家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工作,涉及居民3344户,管理面积28.93万平方米,移交费用约1587万元。现供暖和物业改造移交已完成,供电工程正在积极推进,有效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四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区共接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23648人,与79户国有企业签订档案移交协议,接收纸质档案23648册,转接党员组织关系39人,退休人员及党员全部移交街道、社区,工作完成率100%,保障了退休人员利益和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3.加大国有资本监督治理力度。一是“两个体系”方案引领。制定出台《苏家屯区推进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国资监督和治理体系平台建设接入的工作思路和部署,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平台建设实现突破。完成“全市国资统一监管平台”系统的接入工作,全区企业“三重一大”数据填报和企业备案工作完成率100%。对市监管平台模块进行复制移植、借鉴整合,在苏新集团新建OA系统基础上,增加行权监管和“三重一大”模块,加速区级国资系统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三是责任追究体系健全。制定实施《苏家屯区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区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本单位违规责任追究组织架构和制度制定,实现了监督追责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覆盖。同时对照《办法》开展自查,实现了对国企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

4.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一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印发《关于完善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明晰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管理边界。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制定《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的薪酬体系基本建立。三是推进改革试点示范。在苏新集团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印发《沈阳市苏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企业内部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考核激励机制同步推进。

5.将高质量党建贯穿监管全过程。一是扎实推进党建要求进章程。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将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二是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通知》,扎实推进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四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国企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区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国企良好政治生态。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日益规范

1.强化支撑保障,做实制度建设。一是制定《苏家屯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审批管理,有效遏制随意进行资产处置、对外出租、对外投资的行为。二是起草《苏家屯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沈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强化规范管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控办公用房项目建设。

2.夯实管理基础,优化管理举措。一是建立全区资产月报制度,夯实报告数据基础,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跟踪掌握国有资产存量、增量、结构和分布。2020年处置资产1.27万件,涉及金额3.69亿元。二是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开展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校正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数值,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实现按月自动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摊销无形资产。三是加强出租出借房屋土地监管,实施审批备案管理,实现数据实时更新。今年出租房屋面积1.6万平方米,实现国资收益238万元。

3.突出重点环节,提升管理效益。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登记入账、报废资产处置核销、存量资产盘点清查等工作,做到国有资产账实相符。二是开展公有房产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未入账房屋资产问题整改的通知》,督促问题整改,规范资产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积极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及收入管理。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全面加强

1.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不断优化。配合完成城市各项空间数据的统筹,对我区各项专题专项规划及时上报,形成生态控制线、生态林地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水城控制线等生态资源数据。

2.自然资源利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步提高。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禁止向“两高一资一剩”项目供地。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控制房地产用地控制供地规模指标。

4.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力。严守保护红线,耕地管护水平稳步提高;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认真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优势不集中,且大部分企业已停产停业,负债高,改革成本大。国有资本结构比较单一,企业盈利能力与资产规模不相匹配,自我造血功能有待提高。

(二)国有资产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资产管理过程缺乏控制、统一和规范。部分闲置资产再利用或调剂使用不及时,已到出租、出借期限的资产没有按期收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大深化国企改革力度。强化“困难越是增多,越要加快改革”的意识,把改革重点更多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充分汇集各部门创新精神,用改革的突破性进展激活发展潜能,把国企改革推向纵深。二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发展布局。聚焦主责主业,分类分层推进集团化改革,对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集团企业竞争力;对停产停业、低效企业实施注销或破产,资产划入管理平台公司集中处置。进一步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法人治理结构,一企一策制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和员工用工机制,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体制

一是围绕“放活”“管好”,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以管资本为主,深入实施《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权责清单》。坚持放要放出企业活力、放出创造力,管要“无事不扰”、且“无处不在”原则,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二是优化国资监管平台运用,提升监督管理能效。进一步完善区级国资系统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严格行权管控,规范数据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整合财务监督力量,构建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研究制定《苏家屯区区属国有企业稽查办法(试行)》,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投融资、大额采购、资产变动等重大事项管理,强化对国有企业运营的全过程监督。

(三)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夯实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完善资产卡片、资产报告、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加强资产动态监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强化覆盖行政事业单位、涉及资产处置、产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对国有资产管理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激发国有资产运营活力。及时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非经营性资产,有效利用存量资产,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运营监管体制机制,成立资产运营公司,整理盘活闲置资产,编制融资运营计划。

(四)多措并举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落实空间发展战略。以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对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空间布局等进行战略展望。同时,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二是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开展全国第三次自然资源调查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杜绝乱占滥用耕地行为。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与监管工作相统一

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加快实现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大区属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营造国企改革发展稳定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加强对土地、矿产等审批权力集中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