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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440号加强亮化监督管理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7-12 11:09    来源:本站


滕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亮化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微山湖路苏家屯区玫香北街至于洪区阳光路路段,为国道黑大线(大淑堡至阳光路段),该路段全长约7.3公里,其中:大淑堡至浑河桥,长6.2公里在苏家屯区界内,浑河桥至阳光路,长1.1公里在于洪区界内。苏家屯区段区政府相关部门曾对该路段进行调研,因该路属于国省干线公路,非城市道路,未被列入城区统筹安装路灯的范畴内,故未设置路灯。于洪区段2017年区交通局已就路灯安装问题进行研究,但由于没有列入城建计划,因此并未实施,给夜间行车和百姓出行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二、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苏家屯区政府及于洪区政府高度重视,苏家屯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实际勘查,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经初步测算,该项工程需投资350万,在大淑堡至浑河桥6.2公里路段内计划安装路灯248台,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早日将该路段安装路灯列入计划。同时,于洪区将积极组织交通局等单位,将微山湖街路灯安装列入计划,争取早日解决此处夜间照明问题,确保该路段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我市亮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