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高 岩同志任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浑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刘红丽同志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郭履东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队长(兼) ;
王 帅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闫 峰同志任民主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涛同志任区工信局副局长;
金立勇同志任中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代 维同志任区房产局副局长;
吴书香同志任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琪新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喜顺同志任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 海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伟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
熊洪大同志任陈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崔连生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付向阳同志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金多来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董必刚同志区城管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杨 英同志佟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处长级);
徐 晨同志区发改局局长;
张 帅同志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浑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郭履东同志区营商局局长;
陈文进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晓梅同志民主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 峰同志区工信局副局长;
王 涛同志白清姚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佳同志中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立勇同志区房产局副局长;
代 维同志区应急局副局长;
吴维宇同志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 颖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喜顺同志沈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海同志林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伟同志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胡晓石同志八一红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洪大同志十里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