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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92)

日期:2024-04-08 11:12    来源:本站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中邦猪肉行经营的猪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中邦猪肉行的猪肾, 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项目不符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 沈阳市苏家屯区中邦猪肉行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3年11月22日,当事人生产的猪肾共计5公斤, 货值180元。

(三)经查,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整改并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7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