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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0-05-12 15:33    来源:本站

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商改办《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辽商改发〔200〕7号)要求,我区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区各相关部门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和《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结合沈阳市商改办转发《关于调整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的说明》,形成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由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最新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现将调整后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本次发布调整后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 凡未纳入本次发布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

附件:调整后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

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

附件:调整后的《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沈阳市苏家屯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