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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局对药房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开展核查处置

日期:2022-12-27 12:50    来源:本站

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感冒药、抗原检测试剂、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呈现一定程度上涨。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涉疫物资价格稳定。

近日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高价销售药品及防疫物资案。执法人员在药房检查过程中发现,中兴街道辖区内某药房销售的医用防护口罩进价1.2元/只,售价2.8元/只,进销差率133%;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19.5元/盒,该药房分别39元/盒、39.9元/盒、40元/盒、41.3元/盒、49元/盒进行销售,进销差率分别为100%、104%、105%、112%、151%。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构成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违法行为,后续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调查取证相关材料,对该药房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随着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布洛芬等部分药品及防护用品购买量出现大幅增长。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采取重点检查、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查药品涉疫用品购进渠道、进销价格及供应库存情况,督促指导经营者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截至目前,苏家屯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药房95家次,下发告诫函70余份

区市场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等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