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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日期:2023-07-13 09:12    来源:本站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佟沟街道苏沟村集体土地0.0678公顷作为苏家屯区抚顺石化石油三厂至桃仙机场新建航煤管线工程项目用地。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根据佟沟街道苏沟村土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此次征地位于佟沟街道苏沟村,东至用地界线,南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农用地0.0678公顷(其中旱地0.0678公顷),具体以最终审核上报地类为准。

三、征收目的

此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补偿标准

此次征地标准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3〕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照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上述费用由苏家屯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将此款划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统一实施。

五、安置方式

此次征收土地采取发放安置补偿费方式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被征地农户。

六、听证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佟沟街道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及放弃听证权利。多数(过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七、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上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应当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苏沟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等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