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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14:50    来源:本站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如下:

区委副书记、区长、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党组书记栾峰 主持区政府及区政府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雪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杨明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军民融合、人防、国资国企、商务、外经外贸、外事、统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对口合作等方面工作。负责沈加厂破产清算组留守办全面工作。分管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新城市发展建设集团。

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区税务局、区气象局、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分中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沈阳港、自贸试验区、驻区部队。

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郑毅 负责城市更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农村水务、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城市更新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水务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事务服务中心、区植物保护站)、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农村街道。

负责联系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工委、区路灯管理所、驻区供水(农村部分)相关部门。

二级巡视员、区政府党组成员刘显锋 协助区长负责专项工作,协助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分管苏新城市发展建设集团。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局长曾彦 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信访维稳方面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负责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董景林 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水务、电力、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房产局、区城市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联系区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路政分局,驻区铁路、供热、燃气、电力、邮政、供水(城镇部分)相关部门。

副区长桑桂林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联系区民族宗教局、区工商联、区科协、区烟草专卖局、电力企业、通信企业、石化企业。

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赵罗娜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医疗保障、街道街政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城区街道。

负责联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区文物局)、区政府新闻办、医保分局、医疗保险分中心、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红十字会、省市直大专院校。

副区长何洪清(挂职) 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分管区金融发展局,协助区长负责专项工作。

负责联系驻区金融和保险单位。

为确保区政府落实工作衔接有序,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副区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杨明同志与何洪清同志互补;郑毅同志与董景林同志互补;刘显锋同志与曾彦同志互补;桑桂林同志与赵罗娜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在一方因故不能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及其他工作事项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代为参加。互补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杨明同志负责协调。

区政府党组成员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政府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区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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