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 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相关指示精神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 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沈政发〔2022〕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优化调整302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本区纳入事项“冷藏库”管理的“僵尸事项”70项、转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事项58项、转为非依申请事项82项、转为内部环节事项11项、实现多级联办事项81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优化调整事项落实工作。从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上做好安排。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附件1 苏家屯区纳入“冷藏库”的“僵尸事项”清单(16).xlsx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